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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相同的錯誤不犯第二次,然而,,就有人心懷僥幸,,再次犯了同樣的錯!
1月7日晚上,,羅平縣公安局魯布革派出所交警中隊民警在土地廟村口路段開展酒醉駕專項行動,,20時30分左右,在對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cè)擞芯岂{嫌疑,,民警立即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結(jié)果為2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經(jīng)查,,該駕駛?cè)嗣袇悄常欢?,民警在進一步核查中卻發(fā)現(xiàn),,吳某曾于2021年4月15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羅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并處罰,,現(xiàn)在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構(gòu)成二次飲酒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暫扣機動車,,并告知吳某15日內(nèi)到派出所接受處理,。
1月9日,吳某來到派出所,,當(dāng)?shù)弥约憾尉岂{,,被依法給予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時,追悔莫及,!民警提示,,一次飲酒,終身記錄,,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請勿酒駕!
通訊員:劉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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