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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大了,!頭天,,剛從拘留所出來,第二天,,卻又因為駕駛證被吊銷仍駕駛機(jī)動車,,這男子面臨的將是15日以下拘留、1000元罰款處罰,,又要進(jìn)去了!
1月19日,,羅平縣公安局阿崗派出所交警中隊民警在轄區(qū)法蔭線6公里600米處開展交通查緝工作,,10點50分左右,民警在對一輛黑色越野型轎車進(jìn)行檢查時,,駕駛?cè)吮D硟H出示行駛證,,無法出示駕駛證。執(zhí)勤民警通過系統(tǒng)查詢得知,,保某的駕駛證處于吊銷狀態(tài),。在民警詢問下,保某告訴民警,,他因為二次酒駕,,駕駛證被吊銷,而且,,他還被行政拘留處罰,,昨天才從拘留所出來!經(jīng)查,,2020年2月份,,保某因飲酒駕駛機(jī)動車被富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十八連山中隊查獲,2020年10月,,保某不知悔改,,再次因飲酒駕駛機(jī)動車被羅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查獲,保某被給予吊銷駕駛證,、罰款,、并處行政拘留處罰。
保某二次酒駕被拘留才放出來,,沒想到好了傷疤忘了痛,,民警依法暫扣了車輛。按照規(guī)定,,保某將再次面臨15日以下拘留,、罰款1000元的嚴(yán)厲處罰。目前,該案正在處理中,。
(通訊員:劉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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