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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參加滿分考試合格,,清除記分分值,,結果,第二天便因酒駕被查,,而且,,這一次,還是二次酒駕,,進拘留所反思吧,!
10月30日晚上,羅平縣公安局板橋派出所民警在板橋鎮(zhèn)板羊線0公里600米處開展酒駕醉駕整治行動,,20時許,,依法對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當民警示意駕駛人落下車窗出示駕駛證件時,,一股酒味從車窗撲鼻而來,。民警立即讓駕駛人熄火下車接受檢查。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7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經查,,該駕駛人名叫張某,,現年36歲,家住羅平縣鐘山鄉(xiāng)雞場村委會,,10月29日,,剛參加滿分考試合格,消除駕駛證滿分分值,,結果,,第二天便因酒駕被查。在進一步調查中,,民警發(fā)現,,張某于2024年8月23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大隊查獲,,這一次,,屬于二次酒駕!民警依法暫扣了張某駕駛證及所駕車輛,,告知張某,,15日內到板橋派出所接受處理。
11月11日,,按照規(guī)定,,張某被依法給予罰款、行政拘留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并于當日,張某被送到羅平縣拘留所執(zhí)行行政拘留,!民警提示,一次酒駕,,終生記錄,!請大家引以為戒,拒絕酒醉駕,,平安回家,!
(通訊員:劉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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