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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內,,兩次酒駕一次醉酒,這男子用實際行動完美詮釋了“屢教不改”的意義,,最終,,被羅平縣人民法院判決拘役1個月10天,!
6月11日晚,羅平縣公安局阿崗派出所交警中隊民警在茶山路段開展酒駕整治行動,。21時30分許,,一輛轎車向執(zhí)勤點駛來,執(zhí)勤民警發(fā)出手勢,,示意轎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轎車停下后,民警上前敬禮,,請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然而,,駕駛人非但不能出示證件,,而且,在檢查中,,民警聞到了駕駛人身上散發(fā)出來的酒味,。民警隨即利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駕駛人進行檢測,結果為9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該駕駛人名叫陳某,執(zhí)勤民警依法暫扣了陳某所駕的小型轎車,,并將其帶至醫(yī)院抽取血液樣本,。后經檢驗鑒定,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6.34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在進一步調查中,,民警發(fā)現,,陳某曾于2023年7月、2024年4月有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記錄,,原持有的c1類機動車駕駛證為吊銷狀態(tài),。
最終,陳某被羅平縣人民法院判決拘役1個月10天,,并處罰金3000元,,屢教不改的陳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10月24日,,陳某被送到羅平縣看守所執(zhí)行拘役,。
(通訊員:劉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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