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網訊(記者 朱洪良)為解決部分申請人的生產,、生活困難,,彰顯司法的人文關懷,12月20日下午,,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國家司法救助金發(fā)放活動,,對近年來曲靖轄區(qū)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中確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急需解決生活困難的受害人39件92人發(fā)放國家司法救助金75.95萬元,。
“被執(zhí)行人已經被執(zhí)行死刑了,,我們也都沒抱希望還能得到賠償了,沒想到今天中院發(fā)放給我們6萬元救助金,,太意外了,,太感動了?!奔易「辉纯h黃泥河鎮(zhèn)慶口村委會小石橋村的村民杜某激動地對記者說道,,有了救助金對于他家孩子上學、生活有莫大的幫扶,。
杜某是五年前一個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2014年11月,羅某因妻子離家出走,,懷疑是其妻子家人使壞,,故準備了汽油,、雷管等工具意圖報復,。11月8日19時許,羅某在其妻子的哥哥杜某家中放火,,并用菜刀威脅杜家人不準離開,,最終導致杜家包括兩名幼童在內的四口人嚴重燒傷,、其中一名幼童不致身亡的慘劇。隨后,,該案進入庭審程序,。面對杜家的傷情及家庭情況,承辦法官何林決定以個人名義向身邊好友發(fā)出在能力范圍內獻愛心,、對被害人家予以幫扶的捐贈倡議,,并向相關部門反映被害人家庭情況。截至2015年7月27日,,社會愛心人士及企業(yè)捐贈善款59870元及價值600元的燒傷藥膏一支,。同年8月1日,法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決羅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損毀物品近69萬元,。因被執(zhí)行人被執(zhí)行死刑,,喪失履行民事賠償義務能力,被害人一家無固定收入來源,,家庭貧困,,故申請司法救助。
國家司法救助是國家對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采取的一項輔助性救濟措施,,這些案件的受害人大多生活困難,雖然贏了官司卻拿不到執(zhí)行款,,生產,、生活、治病,、就醫(yī)和子女就學等基本生存問題面臨著極大的困難,。該案進入二審和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期,省高院和最高法院均給予了一定救助,。
“春節(jié)前夕集中發(fā)放活動,,目的是兌現和落實國家司法救助政策,救助一批生活困難的申請人,,讓申請人感受黨的溫暖和國家的關懷,、司法正義的溫度。這次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嚴格按照國家司法救助金相關規(guī)定進行,,事前經過嚴格認真的報批,、審核并逐案進行討論,最后決定對39件刑事案件92人救助75.95萬元,?!鼻钢性狐h組成員,、執(zhí)行局局長駱建才表示,今天的救助主要是針對近年來曲靖轄區(qū)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中一些確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被執(zhí)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本身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或無履行能力,申請執(zhí)行人涉及到農民工,、老人,、兒童、困難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和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