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我已經把行政處罰罰款交了,,謝謝你們對我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我之前不應該和行政機關,、村委會堵這口氣,,現(xiàn)在履行了行政處罰的所有事項,這一年多來壓在我心里的這塊石頭也落地了,人也輕松了,?!苯眨梓?yún)^(qū)人民檢察院能動履職,,成功化解了一起濫伐林木行政非訴執(zhí)行監(jiān)督案件爭議,,實現(xiàn)案結事了政和。
基本案情
案件還要追溯到2023年5月5日,,劉某因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砍伐了自己栽種到集體土地上的林木準備用于建房,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被麒麟?yún)^(qū)林業(yè)和草原局依法作出限期補種林木和罰款6000余元的行政處罰,。
麒麟?yún)^(qū)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行政檢察監(jiān)督職責中發(fā)現(xiàn),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在長達近一年的時間里,,劉某僅補種了林木,但未繳納罰款,。而麒麟?yún)^(qū)林業(yè)和草原局對劉某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不繳納罰款)的行為,,既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也未督促行政相對人履行,致使作出的行政處罰(罰款)事項長期未能實現(xiàn),,且行政機關已過了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期間,,如果該行政處罰不能實際執(zhí)行,則會損害行政機關公權力行使的公信力,,起不到對違法相對人的懲戒作用,同時不利于對轄區(qū)內林業(yè)資源的保護,。
查明案件癥結
麒麟?yún)^(qū)人民檢察院行政案件承辦檢察官認真審查了涉案材料,,詢問了行政機關案件承辦人、當事人,,組織行政機關,、當事人、村委會工作人員等共同對濫伐現(xiàn)場進行查驗的方式開展了調查取證,,最后找到本案的癥結所在: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將劉某濫伐的林木扣押,并拉走堆放于村委會,,后雖解除了扣押,,但涉案林木至今仍堆放于村委會,劉某為堵一口氣,,就一直不去繳納罰款,,也不去處置被堆放在村委會的林木,,劉某對行政機關的作出的處罰還有不理解的地方,所以想消極對抗處罰決定,,而行政機關也未及時跟進該處罰決定的執(zhí)行,,導致案件一直沒有推進。
積極履職推動爭議化解
為切實推動問題解決,,辦案檢察官實地查看了劉某補種林木的成活情況,,并于2024年7月5日組織麒麟?yún)^(qū)林業(yè)和草原局、劉某,、村委會,、村小組工作人員到案發(fā)現(xiàn)場,就本案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方案進行座談磋商,。磋商中,,劉某充分表達了其對行政處罰決定的疑惑和自己的訴求,行政機關,、檢察機關針對劉某的疑惑,、請求等進行了細致釋法說理,最終解開了劉某的心結,。
同時,,麒麟?yún)^(qū)人民檢察院針對麒麟?yún)^(qū)林業(yè)和草原局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行為制發(fā)了檢察建議書。該局表示,,對檢察機關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表示接受,,將認真分析原因切實整改,今后對類似案件及時跟進辦理,。2024年7月12日,,劉某如約繳納了罰款。至此,,本案的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也為下一步開展類案監(jiān)督找到了合適的路徑。
麒麟?yún)^(qū)檢察院通過高質效的行政檢察履職,,既注重對行政行為合法性的監(jiān)督,,解決個案的法律糾紛,又關注到案涉糾紛的矛盾癥結所在,,積極回應當事人的內心訴求,,解決個案背后所隱含的實質爭議,做到雙贏多贏共贏,。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qū)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guī)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 濫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濫伐株數(sh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濫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jiān)督規(guī)則》第六條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訴訟監(jiān)督案件,應當查清案件事實,、辨明是非,,綜合運用監(jiān)督糾正、公開聽證,、釋法說理,、司法救助等手段,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者依法強制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zhí)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guī)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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