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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被山東警方網上追逃,,近日,該男子途經羅平縣時,,被民警抓獲,。
12月21日,羅平縣公安局警務站執(zhí)勤民警在汕昆高速公路金雞警務站處開展公開查緝,,21時52分,,執(zhí)勤民警依法對一輛由石林駛往廣東的灰色傳祺牌越野車進行檢查,在對該車人員進行身份核時查,,發(fā)現該車駕駛員系網上刑拘在逃人員,,執(zhí)勤民警立即將其控制。經詢問,,該駕駛員名叫陳某,,現年26歲,,家住福建省詔安縣太平鎮(zhèn),其如實供述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犯罪事實,,被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上網追逃,。目前,該案已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辦理,。
法律知識: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罪名,,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該類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僥幸心理,覺得自己沒有參與到直接犯罪中去,,因而不會觸犯法律,。然而,這種狡辯無法為其“助紂為虐”的行為脫罪,。
民警提示,,一定要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一旦丟失要立即掛失,,切勿為了蠅頭小利將銀行卡出租,、出借或者出售,對于廢棄不用的應及時辦理注銷業(yè)務,,不隨意丟棄,、買賣。一旦銀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你的行為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罪名,將面臨追究刑事責任,。
(通訊員:劉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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