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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訊 記者10月22日從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獲悉: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華松、李洪武決定逮捕,。
云南省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華松(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云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華松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云南省普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李洪武(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云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洪武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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