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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駕駛摩托車到派出所辦理業(yè)務(wù),結(jié)果,,忘記自己喝了酒,,被民警“逮”個正著!
10月29日16時許,,張某因駕駛證丟失,駕駛摩托車到羅平縣公安局魯布革派出所補辦駕駛證,而民警在與張某交談時發(fā)現(xiàn),,張某身上散發(fā)一股濃烈的酒精味,。民警隨即打開執(zhí)法記錄儀,詢問張某是怎么來的派出所,,張某如實回答,,是駕駛摩托車來到派出所,車就停在派出所門口,。民警詢問張某,,是不是喝酒了。此時,,張某神色慌張立即否認自己喝酒,。民警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張某進行檢測,結(jié)果為63mg/100ml,,已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事實面前,張某才承認自己酒后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原來,,當(dāng)天,張某到魯布革鄉(xiāng)三江口村吃酒席,,飲了酒,,回家時,想起自己的駕駛證丟失,,便駕駛摩托車到派出所補辦駕駛證,,卻忘了自己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
按照規(guī)定,,張某被依法給予罰款1000元,,駕駛證補辦出來后,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通訊員:劉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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