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網(wǎng)訊(記者 朱洪良)6月28日,,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新聞發(fā)布會,,向社會通報全市法院開展禁毒人民戰(zhàn)爭,、審理和懲處毒品犯罪的基本情況,并發(fā)布5起典型案例。
據(jù)介紹,,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全市法院共審理毒品刑事一審案件667件,,涉及被告人827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137人,。其中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審理315件384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審理187件242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審理165件201人,。三年以來,全市法院堅持依法嚴懲,,有力震懾毒品犯罪,。在審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嚴格貫徹執(zhí)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突出打擊重點,。通過典型案例發(fā)布,向社會釋放涉“毒”必嚴,、涉“癮”必懲,、涉“未”必重的強烈信號。
全市法院注重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guān)的溝通,、協(xié)調(diào),不斷統(tǒng)一執(zhí)法理念和辦案尺度,,提高審判質(zhì)效,。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提高普法宣傳實效,,通過審判毒品犯罪,,對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司法震懾。堅持能動司法,,重視“源頭治理”,,做實“抓前端、治未病”,。全市法院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案件數(shù)量及被告人人數(shù)均呈逐年下降趨勢,充分體現(xiàn)全市禁毒工作成果斐然,,禁毒工作形勢持續(xù)向好,。
典型案例:
【案例一】 朱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
基本案情:2023年2月9日,,公安機關(guān)在被告人朱某自家門前菜地內(nèi)查獲毒品原植物罌粟(俗稱“大煙”)植株共計737株。
判決結(jié)果: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737株,,其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鑒于朱某歸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以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典型意義:罌粟是毒品原植物,,不是調(diào)料,、也不是蔬菜,更不是可供觀賞的花朵,。種植罌粟為我國法律明令禁止,,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無論是什么用途,、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司法實踐中非法種植罌粟的行為屢禁不止,,且往往以老年人居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意識淡薄,輕信民間“偏方”而種植罌粟用于治療疼痛等疾病,,殊不知已經(jīng)觸犯法律,,情節(jié)嚴重的,將會受到刑法懲處,。
【案例二】 被告人劉某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洗錢案
基本案情:2023年3月以來,,劉某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小馬”零包,2023年5月6日,,公安機關(guān)從劉某住處查獲“小馬”3.49克,。2023年4月26日,劉某容留多人在其駕駛的轎車內(nèi)吸食毒品“小馬”,。劉某為了逃避打擊,,借用楊某的身份信息注冊微信賬戶用于接收毒資6040元,之后又將毒資轉(zhuǎn)入其本人微信賬戶內(nèi),。劉某還曾因販賣毒品于2014年,、2017年先后兩次被判處刑罰,并因吸毒于2021年被強制戒毒,。
判決結(jié)果: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gòu)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為隱瞞毒品犯罪所得,,利用他人微信賬戶接收毒資后又轉(zhuǎn)入本人賬戶,,其行為已構(gòu)成洗錢罪。結(jié)合劉某系累犯,、毒品再犯,,并有坦白、認罪認罰情節(jié),,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八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以洗錢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4000元,。
典型意義:吸毒本身是違法行為,但容留他人吸毒則是犯罪行為,。通常情況下,,容留他人吸毒多發(fā)生在酒店、出租房,、住宅等固定場所,,隨著公安機關(guān)打擊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不斷翻新花樣以逃避打擊,,機動性強的私家車輛成為吸毒的重要場所,,增加了打擊的難度?!缎谭ㄐ拚福ㄊ唬穼ⅰ白韵村X”行為入罪,,加大了對從洗錢犯罪中獲益最大的上游犯罪本犯的懲罰力度。本案中,,劉某通過他人微信賬戶接受毒資,,又轉(zhuǎn)到自己賬戶,妄圖“洗白”毒資和隱匿毒資來源,。人民法院通過同步懲治上下游犯罪,,斬斷毒品犯罪的資金鏈條,,摧毀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經(jīng)濟基礎(chǔ)。同時,,人民群眾要增強警惕,,不要輕易將自己的銀行賬戶、微信賬戶,、支付寶賬戶隨意交給他人使用,,以免成為犯罪分子洗錢的幫兇。
【案例三】 倪某販賣毒品案
基本案情:2023年1月,,被告人倪某從微信商城以購買奶瓶的方式購買冰毒后,,自己吸食一部分,于2023年3月將剩余毒品販賣給其他吸食者,,并從中獲利,。
判決結(jié)果: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倪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向他人販賣毒品,,其行為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鑒于鑒于倪某歸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典型意義:在司法實踐中,,在網(wǎng)上借購買其他物品的名義實則購買毒品,,手段較為隱匿難以發(fā)現(xiàn),網(wǎng)絡購物,、快遞運輸?shù)认嚓P(guān)部門,,應當加強監(jiān)管力度、提高甄別力,,聯(lián)動多方力量打擊毒品犯罪,,讓毒品犯罪無所遁形。
【案例四】梅某某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基本案情: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梅某某通過蹭吸毒品“小麻”或索要油錢的方式多次幫助梅某林,、梅某平,、王某向何某等人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小麻”)278顆,通過蹭吸毒品“小麻”或索要油錢方式從中牟利,。后被告人梅某某多次容留多人在其車內(nèi)吸食毒品,。
判決結(jié)果: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梅某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guī)定,,向他人代購毒品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并變相加價從中牟利,,其行為已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構(gòu)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梅某某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梅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典型意義:代購者加價或者變相加價從中謀利,,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如果行為人在代購毒品前就與托購者達成合意,以“蹭吸”作為代購毒品的對價,,則可以認定為牟利,,或者雖未達成合意,但多次以“蹭吸”為目的為他人代購毒品,,代購者的“蹭吸”行為就相當于是從托購者處購買毒品,,進一步促進了毒品的流通,也應認定是一種牟利,。
【案例五】 蘇某等人販賣毒品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蘇某與被告人寧某某共謀販賣毒品后聯(lián)系境外毒品,。毒品入境后,蘇某指使運毒車輛開至昆明市某蔬菜批發(fā)市場,。蘇某在接取毒品時被抓獲,,寧某在其住處被抓獲。公安機關(guān)從蘇某接取的貨車上查獲了藏匿在南瓜中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 5705.04克,、海洛因1402.65克,、鴉片4921.6克。
判決結(jié)果: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蘇某,、寧某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guī)定,以出售為目的非法購買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片劑和鴉片的行為均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結(jié)合被告人蘇某系累犯、毒品再犯,,被告人寧某系毒品再犯,,均應從重處罰,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蘇某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寧某某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全部財產(chǎn),。
典型意義:當前,,我國毒品犯罪形勢依然嚴峻,仍要充分發(fā)揮死刑的威懾作用,,對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堅決依法判處,。本案中,,蘇某、寧某某販賣毒品數(shù)量特別巨大,,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性、社會危害性大,,故對其堅決判處死刑,,彰顯人民法院嚴懲毒品犯罪的力度和決心,有力震懾了毒品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