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養(yǎng)個孩子不容易,,除了要照顧他們的衣食住行,,一些壞習慣也讓家長頭疼不已?;蛟S有人會說,,每個孩子都有毛病,沒有不需要管教的孩子。但這些毛病也是分等級的,,原則性問題絕對不能容忍,!比如偷錢,雖然數(shù)額不大,,但性質(zhì)還是很嚴重的,一旦養(yǎng)成習慣就后患無窮,。11月10日凌晨,,一名10歲大的小女孩疑偷拿家中600元錢,被家長驅(qū)逐出門,,所幸小女孩遇到了宣威市公安局宛水派出所巡邏民警,,經(jīng)過努力勸導,民警將小女孩安全送回了家中,。
11月10日1時30分許,,宛水派出所民警巡邏至宛水社區(qū)岳家巷某小路時,發(fā)現(xiàn)一名小女孩在寒夜里邊走邊哭,。民警趕忙上前詢問,,小女孩見到民警哭得更傷心了,反復說:“我犯錯了,,媽媽不要我了,!”民警對小女孩細心安慰,等小女孩情緒穩(wěn)定后,,民警隨即護送小女孩回家,。在小女孩家中,其母親對民警說:“這孩子我管不了,,留給你們警察同志處理吧,。”民警對其進行耐心勸說,,小女孩母親道出了事情經(jīng)過,。原來,小女孩今年10歲,,平時就有些淘氣不聽話,,常從家里偷錢花。從最初的一塊,、兩塊,,到后來的幾十、上百,,當天小女孩又從她媽媽包里偷拿了600元錢,,其母親越想越生氣,干脆來個眼不見心不煩,強行把小女孩趕出家門,。民警詢問小女孩偷拿錢的目的,。小女孩一邊抽泣一邊說出了只是因為出于對零食、玩具的喜愛,,但又沒有錢購買,,于是就偷拿家里的錢。
民警鼓勵小女孩勇敢表達自身想法,,爭取正當權益的同時,,教育小女孩做錯了事就需承擔相應的后果,犯錯不要緊,,知錯就改還是好孩子,。為讓小女孩真正地認識到偷拿錢財行為的嚴重性,民警詳細地向小女孩介紹違法犯罪所要承擔的后果,,一邊苦口婆心地教導小女孩要從小養(yǎng)成遵規(guī)守法的好習慣,。在民警的諄諄教誨下,小女孩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當場向媽媽道歉,,并主動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后再也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同時,,民警告知小女孩媽媽教育孩子應當耐心從正面引導,一味的嚇唬孩子會對其身心造成影響,。小女孩媽媽對民警給予的幫助連連道謝,。
民警提醒:父母將孩子“逐出家門”,這對孩子來說是十分恐怖的事情,,因為孩子會覺得真的沒人愛,,懲罰必須以尊重孩子的人格,不傷害孩子的自尊為前提,,目的是激起孩子的羞愧感,。避免態(tài)度粗暴、生硬,、諷刺,、挖苦,更不能惡語中傷或體罰孩子,,否則只會適得其反,。
(通訊員:李銀娟、何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