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縣人民檢察院將史某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的公開聽證會搬到“田間地頭”,,公安機關(guān),、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村委會工作人員,、村民代表等共同參加了聽證會。同時,,以此次聽證會為契機,,對村街子進行檢查,并開展了禁毒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上門聽證+現(xiàn)場普法”的方式,,用身邊人、身邊事引導群眾更加直觀地認識毒品的危害性,,呼吁村民提高禁毒意識,、法治意識,不斷增強識毒,、防毒,、拒毒能力。
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今年60歲,,疾病纏身多年,,某日在村街子趕集時聽草藥攤主稱“大煙苗”能治其病,便花兩元錢買了“大煙籽”撒在地中,。公安機關(guān)巡查時發(fā)現(xiàn),,史某某種植的植物為罌粟。公安機關(guān)將其所種罌粟全部鏟除,,史某某也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移送檢察機關(guān)審查起訴。
“田地間”的公開聽證
得知被公安機關(guān)查獲后史某某第一時間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種植罌粟種子是為了治病食用,,但因法律意識淡薄,,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自愿認罪認罰,。經(jīng)審查,,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之前并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自首,、認罪認罰,、初犯等從輕處罰情節(jié)。同時經(jīng)走訪調(diào)查,,得知史某某所患疾病嚴重,,在村中口碑良好。富源縣人民檢察院秉持法理情相融的司法理念,,依法對史某某擬作不起訴處理,,并專門到其所在村子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
會上,村委會代表介紹了史某某平時的表現(xiàn)情況,,表明史某某雖身患疾病卻非常堅強,,撫育四子成才,從沒有違法犯罪行為,,與村民相處融洽,。聽證員和公安機關(guān)代表對檢察機關(guān)擬不起訴決定均表示認可。
在場村民紛紛表示,,把聽證會設(shè)在家門口,,體現(xiàn)了公開聽證的便民性,檢察官的一席話更起到了普法作用,,今后會時刻將法律牢記心中,。
“院壩會”普法小課堂
“不論出于何種目的,都不能違法種植罌粟,,做學法,、懂法、守法,、尊法的好公民,。”聽證會后,,承辦檢察官以案釋法,,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廣大村民引以為戒,,遠離毒品,。一場院壩會,聚攏一群人,,普及一部法,,拉近一片心。院壩普法采用與群眾“嘮”家常,、“談”案例,、學法律的交流式宣傳,把“灌輸式”普法轉(zhuǎn)為“需求式”普法,,更加接地氣,、貼民心,將法律及時送到群眾身邊,、送進群眾心里,,拉近了干群關(guān)系,有效提升了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全面推進鄉(xiāng)村振興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治環(huán)境,。
送法進村
為深入推進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quán)能力,富源縣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公安機關(guān)對村街子商鋪,、地攤等進行檢查,,查看是否有非法出售罌粟籽、其他違禁品等情況,。同時,,向村民發(fā)放涉及防毒、防電詐,、土地糾紛,、民間借貸、醉酒駕駛,、婚姻家庭及保護未成年人等方面的宣傳資料,,并進行詳細講解。為偏遠山區(qū)群眾送上了一場“法律”盛宴,,進一步調(diào)動了人民群眾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法治意識、法治觀念,、法治思維,。
依法做好不起訴“后半篇文章”
不起訴不代表不處罰。富源縣人民檢察院在對史某某決定不起訴的同時依法向公安機關(guān)制發(fā)了《檢察意見書》,,建議對史某某作出行政處罰,,實現(xiàn)刑事司法與行政執(zhí)法“無縫銜接”,以檢察新作為助推社會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