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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懷僥幸,以為天黑沒有民警執(zhí)勤,,便酒后駕駛拖拉機上路,,結(jié)果不言而喻,被依法給予重處,,真是悔不該當初,!
3月29日晚上,羅平縣公安局板橋派出所民警在板舊線設(shè)置查緝點,,開展交通安全夜查整治行動,。20時許,一輛拖拉機晃晃悠悠向查緝點駛來,,民警發(fā)出靠邊停車手勢,,示意拖拉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拖拉機停下后,,民警上前敬禮,,要求駕駛?cè)顺鍪抉{駛證、行駛證,,而當民警與駕駛?cè)藢υ挄r,,卻明顯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精味!隨即,,民警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cè)诉M行檢測,,結(jié)果為6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面對檢測結(jié)果,,駕駛?cè)嘶诓辉摦敵酰嬖V民警,,他叫劉某,,他以為天黑了,不會有民警執(zhí)勤,便酒后駕駛拖拉機上路,,不料被民警“逮”了個正著,,都是僥幸心理害了自己。
4月5日,,劉某來到板橋派出所接受處理,,看到自己被依法給予罰款195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時,,再次后悔地說:“心懷僥幸要不得,以后一定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通訊員 劉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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