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以下人員在富源縣農(nóng)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辦理貸記卡,截止2023年3月7日,,已逾期3期(含)以上,,具體逾期金額見下表,,現(xiàn)予以公告催收。請以下人員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nèi),,向本社清償下述逾期債務及公告之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逾期債務,。對拒不還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guī)定,,我行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推薦